制服是時代變遷具體而微的重要符號,東光學生的服裝亦依照時代而演變。民國48年,教育部頒定「初級中學生制服式樣」,規定男學生戴船型帽,上衣配長、短褲;女學生不戴帽,上衣配百褶黑裙。
民國57年,政府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,制服樣式規定:男學生夏季著白上衣、藍短褲,冬季為卡其服;女學生夏季著白上衣、百褶裙,冬季為卡其上衣、深色百褶裙。
民國73年,教育部放寬制服規定,學生制服式樣、顏色由各校自訂,以合乎整齊、樸素、大方為原則。